华宇登录_华宇注册平台【华宇招商主管】-科学技术网

華宇開戶_使用未經檢疫的走私冷凍肉被罰20萬元,海口某早餐店訴至法院被駁回

  近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海口某早餐店因使用未經檢疫的走私冷凍肉被罰提起的行政訴訟案依法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海口中院依法支持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海口市監局)打擊不法食品經營者,切實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案情簡介     漆某某長期在海口市非法銷售未經檢疫的走私冷凍肉。2020年7-8月,海口市龍華區某早餐店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向漆某採購走私冷凍牛腩製作早餐售賣,貨值共計10380元。2021年6月,海口市監局經充分調查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條、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對該早餐店作出警告及按照貨值金額19.5倍罰款202410元的處罰決定。某早餐店不服,將市監局訴至海口市瓊山區人民法院,請求撤銷上述處罰決定。瓊山法院經審理作出一審判決,駁回某早餐店的訴訟請求。某早餐店不服,上訴至海口中院。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民以食為天,安全是食品消費的最低要求。食品安全無小事,關乎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對所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八項明確規定,禁止生產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法官提醒海口市廣大食品經營者,一定要從本案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深刻認識未經檢疫檢驗肉類的危害,提高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務必通過合法途徑購買肉類及肉製品,確保所經營食品安全可靠,切莫為了貪圖便宜因小失大,甚至釀成大禍,追悔莫及。

发表评论 (已有 条评论)

评论列表

    快来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