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夥伴網訊 2022年2月15日,台灣衛福部食葯署發布衛授食字第1111900187號公告,修正「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之檢驗方法-河豚毒素之檢驗(二)」,並自即日生效。 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裝置」、「器具及材料」、「標準溶液之配製」、「檢液之調製」、「基質匹配檢量線製作」及「附註」,依檢驗方法格式進行文字修正。 二、「監別試驗及含量測定」,依檢驗方法格式進行文字修正,另修正河豚毒素含量及定量極限之單位。 三、增列參考文獻。 四、增修訂部分文字。
衛授食字第1111900187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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